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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出台意见 甲醇汽车发展再“开闸”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3-02-23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得以公布,对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促进节约石油资源和改善空气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公布了11个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和任务,其中包括替代燃料内燃机产品研发。明确指出要开展汽油/甲醇双燃料点燃式内燃机、柴油/甲醇双燃料压燃式内燃机的应用试点工作。并指出到2015年,通过推广应用天然气单一燃料、双燃料及生物柴油内燃机,实现替代商品燃油1000万吨;通过推广应用甲醇燃料内燃机,实现替代商品燃油500万吨。

 据卓创了解,此《意见》的公布,与去年工信部作出在陕西、山西、上海三地开展甲醇汽车试点的决定可谓是殊途同归,目的都是为节能减排。根据《意见》,到2015年,节能型内燃机产品占全社会内燃机产品保有量的60%,与2010年相比,要实现节约商品燃油20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20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10%,采用替代燃料节约商品燃油1500万吨。在此《意见》推动下,甲醇汽车的发展或将如鱼得水。

 尽管我国甲醇汽车发展已有一段时间,但由于社会上对其甲醛排放、安全性等问题存有争议,甲醇汽车的推进并不顺利。自去年工信部开展甲醇汽车试点,从国家层面给予其支持,才让人们看到其发展的希望。

 当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内燃机工业节能减排的意见,不但从方针政策领域、技术领域提出意见要求,更是出台经济激励政策扶持相关企业的发展。《意见》指出,研究完善节能环保型内燃机产品有关税收减免政策,对内燃机产品提前达到节能减排相关标准的企业,在企业技术改造、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和科研开发等方面研究按照规定给予奖励。这一点对于大多数甲醇汽车企业来说是推动其发展的最大动力之一。

 卓创获悉,早在2009年,上海市政府出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鼓励政策,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化、科技攻关、政府采购、基础设施补贴、费用补贴等方面予以支持,将纯甲醇汽车作为上海市九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域之一。这也是目前上海市甲醇汽车发展较为成熟的关键因素。卓创认为,在国家相关政策逐步完善,扶持力度逐渐加强的大形势驱动下,甲醇汽车必然会获得长足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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